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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kanzuixian.com时间:2022-10-25编辑:奇闻君奇闻指数:手机版
说起曾世杰,真是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惋惜的了,因为他不是像贾文革那样的杀人狂魔,他的初衷并非是想杀人的。据说曾世杰还被称为是“川版马加爵”,马加爵事件相信大家也是听说过的。在2010年3月30日,四川大学学生曾世杰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将同校女生彭某杀死,并将另两名同校男生砍伤。
事后,经多方调查和曾世杰自己交代,他与受害者并不认识,只是进入大学后,认为自己遭到周围同学歧视,又因容貌遭到别人嘲笑,最终出手杀人,造成了一死二伤的惨痛后果,而杀人的目的不是劫财劫色,也不是抢劫,仅仅只是因为听见别人说他长得丑。
令人意外的是,曾父拿出的一张儿子的中学毕业照证实,曾世杰不但不像他本人所说的长相丑陋,反而是一个阳光俊朗的少年。然而,4年前他在校园湖边的疯狂举动,早已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和命运。无论如何,曾世杰都将在牢狱中度过漫长的日子,而他在作案后感到十分悔恨,并不想20岁杀人犯马金库那样一心求死。
其实纵观整个事件,曾世杰其实并没有大家说的那么丑,比他丑的大有人在,同学朋友说他丑,也有可能是玩笑话,纯属玩乐而已,自身太自卑,身边的人一说更加让他以为自己很丑。但是除此之外,曾世杰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问题,据说他在之前因为目睹过母亲被解剖后留下了阴影,导致了心理扭曲变态才杀人。
2010年9月3日,成都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,曾世杰提出要做精神病鉴定。2010年12月3日,此案一审复审,鉴定报告显示曾世杰精神正常。2010年12月29日,成都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2012年3月19日,省高院作出裁定:撤销死刑判决,发回重审。2013年1月11日,成都中院重新开庭审理,该案未当庭宣判。2014年2月28日,成都中院将对该案宣判。
曾,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信息资源本科学生,来自四川凉山州的农村家庭。2010年3月309:10左右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制造凶杀案,造成一死二伤。2010年12月29日,成都中院对川大学生曾世杰“因仇杀人案”做出一审判决: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法院判决中重申了一审复审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,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,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,应当对其行为负责。2011年02月16日,在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,姚飞律师已经和高院联系,准备为曾世杰做第二次精神鉴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