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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kanzuixian.com时间:2017-01-09编辑:张驰奇闻指数:手机版
而在前文故事的后来,因为南康国相曾经得罪过他,那里的大小公务员不管有罪没罪,被他打个遍,他们的疮痂也被他吃个遍。但实际上,对于嗜痂之癖,可能更多的只是再说明刘邕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,而并非真的是刘邕真有这么变态的嗜好。
从《南史》与《宋书》的记载看,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,并非孟灵休之叙述,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“见啖”,弄得他浑身出血,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。然则孟灵休此语,可能是一种形容,一种曲笔,形容因刘邕之光顾,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,遍体鳞伤,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。直到今天,人们还用“出血”形容金钱的付出。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,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。
《南史》《宋书》传刘邕,寥寥二百余字,除了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;遭王欣之奚落事;及南康国的公务员二百来人,不管有罪无罪,被他打遍外,就说他“所至嗜食疮痂”,走到那里疮痂吃到那里,实际说的是此人到那里,那里的人们就蒙受考掠敲剥,遭受深重的苦难,这个人的丑恶凶残可想而知,人们盛传他有“嗜痂之癖”,较之说他是“吸血鬼”,更为形象贴切。